民用建筑中对室内声环境要求是比较高的,特别是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对保障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关系。住宅、医院、旅馆要求昼夜都安静的居住型建筑,而学校则为白天教学使用,以听闻语言清晰度等为主要目的。噪声使人不安定、烦噪,无法进行正常的活动,无法安息,甚至引起神经系统的疾病,所以防噪声是建筑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
噪声控制是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上和听众自身的各个方面采取声学措施来防止噪声干扰的总称。隔声是其措施之一,所以将其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是因为在建筑构件上采用隔声措施,特别在防止建筑内部邻户或邻室之间的相互噪声干扰有明显的效果。因此,其声学设计有两个指标:一是噪声允许级,提出对声环境总的要求,包括防止建筑外环境噪声的入侵;二是隔声标准,要求在某些建筑构件上所必须具备的隔绝空气声噪声或隔绝撞击声的能力。
隔声减噪等级是按建筑物声学上使用要求确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不与建筑等级直接对应挂钩。人对安静的要求,从理想状态到最低要求有一个范围,设了不同等级,反映建筑物不同的声学质量,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一般说,一级是隔声性能很好,二级是隔声性能满足一般要求,三级是隔声性能为最低限度。